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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如何利用”保險”節稅呢? 保險節稅兩種方式,
 
 
 一是消極的規劃,一是積極的操作.
 
 
 
 
 
 
 
 ●所謂"消極的規劃",即是傳統的"萬一"身故時,
 
 
 
 用"身故保險金"來繳"遺產稅".
 
 
 
 也就是:預先留下繳遺產稅的現金來源.
 
 
 
 這樣的方式,也可以把每年的保險費
 
 
 
 當作"分期付款"繳遺產稅的概念.
 
 
 
 例如:預估遺產稅額2,500萬元.
 
 
 
 購買繳費20年,每年保費60萬元,保額2,500萬元終身壽險
 
 
 
 萬一身故,可由保險公司理賠的2,500萬元現金
 
 
 
 (免計入遺產),繳納遺產稅.讓繼承人有能力繼承遺產.
 
 
 
 至於,規劃何種終身壽險?
 
 
 
 只要保額2,500萬元"終身壽險"或"投資型保險"都可以.
 
 
 
 接著,我們進一步來看,積極的規劃”節稅”,該如何做?
 
 
 
 
 
 
 
 積極的節稅,可分成三部分:
 
 
 
 1.資產隱藏:
 
 
 
 把資產從"人間蒸發".也就是"假裝花掉".
 
 
 
 讓現金性資產從"金資系統"消失.
 
 
 
 讓錢不在金融機構流通.
 
 
 
 唯一合法的隱形資產,就是”保險”.
 
 
 
 這類型用以隱藏資產的保險商品,以"儲蓄險"最合適.
 
 
 
 因為,繳越多的保費,節省遺產稅的金額就越高.
 
 
 
 但是,千萬不能規劃: 繳費期滿而需”全部領回”的儲蓄險.
 
 
 
 例如: 常見的六年儲蓄壽險. (郵局”步步高升”).
 
 
 
 每年繳 94,089 元,六年後領回 600,000.保單結束.
 
 
 
 當滿期"全部領回",現金又增加,
 
 
 
 屆時假設身體不好,不能買保險.往往沒有節稅工具.
 
 
 
 所以,節稅保單不適合規劃”滿期”領回.
 
 
 
 
 
 
 
 2.資產移轉:
 
 
 
 就是分年贈與給晚輩,降低資產.進而降低遺產稅.
 
 
 
 贈與給小孩的資產最好是”免稅資產”,
 
 
 
 
 
 
 
 3.也可用保單融資來創造負債
 
 
 
 b : 保單融資 :
 
 
 
 1.在保單中”創造負債”(保單質借).
 
 
 
 2. 預留現金,開一條”免稅回家”的路,
 
 
 
 否則,未來孩子還要再”傷腦筋”一次.
 
 
 
 因此,保險的"保本"與"節稅"的優勢,在此顯現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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